绵竹市

重磅绵竹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随迁子女


绵竹市教育局

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的公告

根据《绵竹市年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切实做好年我市(指绵竹市,下同)中心城区(二环路内,含大学城,下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就我市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按户籍地址可以报读中心城区学校(含天河小学天齐分校)的流动人员子女不能通过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其他学校。申请就读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

01随迁子女本人持有居住证

随迁子女本人所持居住证或登记回执最早登记日期为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至办理当日连续有效,登记地址为中心城区。

02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绵竹合法稳定就业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至年8月31日(含8月31日)连续满一年及以上。

03随迁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

自购或租住房屋地址在中心城区,租住时间至年8月31日满一年及以上。

购房信息以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登记信息为准,未在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登记或法定监护人未拥有%产权不能登记为购房。

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在同一批次中优先安置:

01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

02

自年6月上溯12个月,依法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办理流程

(一)

公布余缺学位数

年7月14日,市教育局在“画境绵竹”等官方媒体上公布中心城区各校余缺学位数,余缺学位对政策性安置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开放。

(二)

网络预约学位

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7:00,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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