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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说“百善孝为先”,把孝作为一个好人的第一条件,实在是太深刻不过了。不孝之人,不可与交,也成了我们看人与交友的信条。但是,就有这么一些人不但不孝敬父母,而且还不赡养父母!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
绵竹市富新镇的杨白秀今年已经90岁,但6个子女均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近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富新法庭来到当地,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判。
据悉,杨白秀共生育了3个儿子和3个女儿,她52岁时老伴因病去世。子女相继成家后,老人一直独居。如今老人已丧失劳动力,但几个子女却相互推诿,不愿尽赡养义务。
考虑到赡养纠纷的特殊性,法庭首先进行了调解。杨婆婆表示希望跟随小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也表示愿意照顾老母亲的生活起居,但各方对赡养费用的分担分歧过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法庭当庭作出判决,杨白秀跟随小儿子生活,6个子女均应承担赡养义务,6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天内分别一次性付给老人医疗费.6元,此后老人产生的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费用由6人共同承担。
富新人民法庭庭长马学华说,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被告以各种理由来抗辩履行赡养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应该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义务,并且还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被告的抗辩不成立。
养育之恩大于天,有时间就回家多陪陪父母吧!
整理编辑:仙仙/菲菲(爆料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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