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黄忠
通讯员高俊伟
低档次酒品进入高档酒瓶,摇身一变售出高价。3月14日,湖北襄阳市高新区检察院通报一起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情还得从年5月说起。当时,襄阳市襄城区某烟酒行老板胡某接到了一名熟客发来的信息:“这里是一个卖假酒的联系方式,可以多挣一些。”胡某存下联系方式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从对方手中买来酒品。经过试喝,胡某发现白酒的口感与从经销商处购来的差不多。
制假窝点
“按照这个价格,一件15年白云边能多挣元,一件20年白云边能多挣多元,一件海之蓝能多挣多元!”胡某越想越兴奋,迅速购入价值数千元的15年、20年白云边和海之蓝等伪劣酒品。
而销售给胡某伪劣白酒的,正是刘某、李某、韩某以及刘某某等四人团伙。
年1月至年1月期间,该四人团伙开始在襄阳市樊城区、高新区等地从事生产、销售伪劣白酒的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其销售的假冒伪劣白酒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纯粹假冒产品,而是采取以同品牌或其他品牌低等级、低档次白酒混合灌装到高等级、高档次白酒的方式,无证生产包括白云边系列、霸王醉系列、古隆中系列以及蓝色经典系列白酒。”襄阳市高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制假包材
据刘某供述,其制假用的正品白云边、红星二锅头、绵竹大曲等都是从正规商铺批发而来,而假冒伪劣白酒的包装、底座、酒瓶则是从外省购得。此外,刘某从网上购买了打码机、打钉机以及打胶枪等工具,以确保假冒伪劣白酒的外观能够以假乱真。
经审查,该团伙的伪劣白酒共销往襄城区、樊城区等四家烟酒门店(另案处理),销售金额高达29万余元。
制假包材
刘某、韩某等四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认为,四人销售假酒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去年底,经审理后,当地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韩某、刘某某以及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八万到三万元不等、并将违法所得29万余元全部上缴国库。同时,法院还责令4名被告人共同在媒体上向购买、饮用过其销售的假冒伪劣酒品的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并责令4人共同承担销毁假酒及包装材料运费、装卸费、假酒破碎费等费用元。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法院判决后,4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烟酒行老板胡某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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