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

这条消息和用水息息相关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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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德阳的老百姓

我们是不是偶尔会收到

因人民渠水源受到污染

而遭遇停水的现象

那接下来的这个消息

就和我们用水息息相关

日前

什邡市人民检察院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

旌阳区人民检察院

在什邡共同签署

《关于人民渠水源地保护检察工作的

跨区域协作意见》

为什么要签署这个协议?

人民渠工程是都江堰水利工程的一部分,是西南最大的人工水渠,人民渠把岷江水引到了德阳、绵阳、遂宁等地区,为沿线10余个县(市、区)提供了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用水,沿渠老百姓称之为“幸福渠”。

但伴随经济发展,频发的水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威胁着这条“幸福渠”的水源安全。由于人民渠干渠、支渠多达余条,水系跨越行政区域广,检察机关在处置人民渠水污染案件时因为“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原因,常常遇到信息不畅、跨区域取证难等难题。

针对人民渠保护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五地检察院遂共同签署了该协作意见。

协议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要加强五地检察院信息互通。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人民渠案件线索,按管辖规定及时做好移送,对办理的涉人民渠重大案件,及时进行信息共享。

二是要开展办案协作。针对人民渠水体及水体沿线污染防治,加强五地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协作配合,共同应对非法排放导致的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研究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是要协调联动。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依托,以公益诉讼工作为纽带,协调五地公安机关、乡镇政府、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民渠管理站等相关单位开展跨区域协作,形成人民渠流域环境保护的跨区域执法司法联动格局。

四是要提升人民渠保护的社会参与度。五地检察机关要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保护人民渠流域生态环境的工作举措和成效,不断拓展群众知情面,拓宽群众信息反馈渠道。

保护水源清洁

从我做起

记者|肖盛雄 通讯员|万千 编辑|何书阳 

责编|汪巧编审|姜颖值班副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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